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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.劝说(2 / 5)

但为了不让某一方获得压倒性的优势,或者说让劣势方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,出于平衡的考虑,姬家在公司制度上做出了一条独特的规定。

那就是任何一家分公司的总经理,任职期间都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。一旦卸任,股权也自动交替到下一任总经理身上。

因此,姬香凝在姬家没有实权,可在这家分公司,却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。

姬昌明可以让手下人对她阳奉阴违,可以让客户不缴纳应收款,却无法阻止姬香凝把公司卖掉。

除非,他能在姬香凝卖掉公司前就把这个女人赶下台。

可惜的是,时间已经来不及了。

像这种大型的家族企业,如果要辞退一名总经理,首先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。不是说姬川海比她级别高,就可以随意处置。

而召开董事会,也并非那么容易。

董事会中绝大多数都是直系成员,却也有一小部分是旁系担任,因为家族规定了董事会中必须给旁系留下百分之四十的位置。

完全可以想象的到,那百分之四十的旁系,一定乐于看到姬香凝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。

杀鸡儆猴,也好让直系知道,他们旁系被逼急了,什么事都干的出来!

虽说卖了公司,是对姬家的背叛,可姬香凝拿钱走人,谁还管你怎么想?

反倒是姬昌明,姬川海这两位与分公司关系密切的人物,会遭到直系的大肆批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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