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日的阳光照射超市的推拉门,光源聚集处,就像钻石闪烁着刺眼的光芒。好吧,阳光只要过分热情,不分四季,都同样令人不适。
和热烈阳光一样,引人不适的,还有那一只主动推开门的绅士之手,以及这位绅士脸上挂着的和煦笑容,以及——
“宋叔叔!”
温澜这丫头惊喜的尖叫声。
随之,她的手心一空。
温澜这丫头已经迈着小短腿,奔向出到门外的俊雅男人。
皮肤细腻干净,甚至泛着隐隐的光泽感,哪里能看出来一个月前,这个人脸色惨白地躺在病床上,他今天穿了件玉米色的衬衫,配搭浅灰色休闲西裤,意外的精致儒雅,外套是和西裤同色的西装,敞着怀,随意而潇洒,若不是背景太烂,随便摆个ose,都能上杂志封面。
有些人的生命力,堪比小强,比如他和她。
她在心里暗嘲,上前一步,看着他那双波光流转的桃花眼,落落大方地说,“恭喜你出院。”
他看着她的眼睛,缓缓地勾唇,于是,眉是眉,眼是眼,分明又俊秀的脸上,浮现了那种令她作呕而憋屈的微笑,“多谢你关心。”
她别开脸,懒得搭理这种虚伪的笑面虎。
“宋叔叔,我和妈妈明天要去公园野餐,你要不要一起来呀?我和妈妈会买很多好吃的带过去哦!”
闻言,宋歌的眼里闪过一丝讶异。
他看了眼此刻侧脸神情极为冷漠的女人,深秋的夕阳辉光,很是明亮,又很是柔和,使得她整个人都泛着温暖的气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