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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9【番外】王爷的奶爸生活(下篇)(1 / 5)

包拯和庞吉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仇怨,一见面两人都蹦了起来.

赵普好奇地瞧着两人,八王爷则是看着腿上的小赵祯.

赵祯这孩子吧,平时就跟温吞水似的,不知道是过于早熟还是有些呆,总之都没什么大喜大悲的感觉.通常这么点儿的小孩哭闹是常有的事,可赵祯从来不哭也不闹,开心了也就伸手摆摆,不会说话那会儿每天就坐在床上发呆,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四周围.

起先,八王爷怕他真的呆,心说那就完了,皇家本就人丁就少,难不成最健康的一个娃还是个傻子?

但是赵祯一点都不傻,说话比别的孩子早,走路比别的孩子稳,记性也好,三岁还不懂得看字,但是什么诗啊,词啊的,给他念一遍,他就能背,背过了也不忘,过几天给他起个头,他还能接着往下背.

只是这孩子还是呆呆的感觉,都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……可是这会儿,小赵祯看到包拯和庞吉对视的时候忽然笑了,还拍着小手好像很开心,于是八王爷摸了摸下巴,小家伙莫非是喜欢这二人么?

难得找到了宝贝侄儿喜欢的,八王爷就道,"坐下一起吃吧,我正想问问贡品被袭的事情."

庞吉本来正跟包拯对视,一听八王的话倒是一愣,觉得不可思议,眼前的可是八王爷,竟然和自己一起坐?

不过八王爷向来以随和著称,庞吉也没多矫情,陪着坐下,对身后众侍卫示意了一下远处的座位,几个侍卫点点头,到了离开挺远的一张桌子边坐下,自顾自吃饭.

庞吉虽然坐下了,不过也没忘记和包拯大眼瞪小眼.

八王觉得好笑,包拯向来稳重,怎么跟个侍卫呛上了,就问,"希仁,你们认识啊?"

&nt;认识,怎么不认识."

庞吉端着杯子也无奈,这黑炭就是个事儿精!

说起来,这两人有什么宿怨呢?事情发生在半年前.

去年的初秋,两人一个到开封上太学,一个到开封做侍卫.

这一天,庞吉穿好了官服,乐呵呵出门.他不过是个巡城的官差,属于禁军的最低等级,说句不好听的,也就比城门官大了那么一点点.

庞吉这人吧,一来文不行,二来武不行,所以高不成低不就,家里条件不说大富大贵但是也过得去,于是就拿了点钱想让他做个小买卖,可庞吉非要做官,于是只能做一个小小的侍卫.但是庞吉无所谓,能当侍卫还挺开心,跟他爹娘说,"不用着急,我日后定能当大官."

当时左邻右舍都笑话他,觉得他不自量力,庞吉也无所谓.

只是,怀有大志的庞吉当班第一天就迟到,理由自然不是他出门晚,而是因为有人耽搁了他.而这个被庞吉认作丧门星惹事精的,就是这会儿他身边坐着的,黑不溜秋的包拯.

那日庞吉正在路上走,突然,不知道哪儿冒出来了一个书生,一把抓住他袖子,说发现了贼人,要他去抓人.

庞吉看一眼吓了一跳,这书生穿的是太学的学袍但是人黑的跟个炭一样,小煤球?

那煤球一把拽住他就跑,庞吉糊里糊涂被他拉到了一间客栈门口,书生就指着一个高大的武人说,"这就是抢劫贡银的贼人!"

&nt;哗啦"一声,站起来十几个彪形大汉来,庞吉一看吓得一哆嗦,一把拽住"煤球"就跑了.

边跑,那书生还蹦踧,说那些真的是贼.

庞吉拉着他跑到了人多的地方,见没人追来,才松了口气,"是贼也没用啊!老子今天刚刚当班."

那书生上下打量了他一下,一身正气凛然地说,"你既然是官差,就理应抓贼,我刚才看到那些贼人用贡银买了好几匹能跑长途的马,可见是要逃走的!他们都是操持西北口音,不太熟练的感觉或许是外租,跑了就抓不回来了!西北那边本来就乱,这些人抢了那么多银子回去就能招兵买马,到时候受苦受难的是西北的百姓."

&nt;哎呀!"庞吉一跺脚,"你说你这书呆子,你没见那些都是强人么!我们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!"

&nt;你是官差可以震慑他们,开封那么多人他们也不敢声张,我已经看过那客栈的地形了,那里四周围每隔一会儿就有巡城的官兵路过,这边声势一大立刻会引来人,不然我也不会拽着你过去!"

&nt;那你刚才不说,白白错过老子立功的机会!"庞吉一撇嘴,随后摸了摸下巴,"不对,刚刚当班应该低调点才对."

&nt;你做官难道一心就是为了自己的仕途功劳?"

&nt;哎,我说你这书生也有趣,你去太学念书不也是为了日后好做官?"

&nt;我做官是为了为民请命."书生眼色一凛,问庞吉,"你叫什么?!"

&nt;小爷叫庞吉,我做官只是为了三件事."

&nt;哪三件事?"

&nt;权,钱,势!.,!"

书生眯着眼睛盯着他看了半晌,突然凑过来,手指头戳了戳庞吉的胸口,"死胖子,我叫包拯,你给我记住,有我在一天,你日后做官也不会安生!"

说完,书生一转身,走了.

庞吉望天,却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……

&nt;哎呀!"庞吉撒腿飞奔,"迟到了啊!"

那一天,庞吉因为包拯的耽搁而第一天当班就迟到,给领班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,被分到的工作是半夜在城门口巡逻.然而……现在庞吉已经坐上了那位领班的领班的位置,如今给他端茶倒水点头哈腰的这位中年男子,就是当年的那个领班.

半年的时间,这个武功一般,相貌一般,家室一般毫不起眼的胖小子,关系已经遍及三司六部和开封府,哪儿都有他的猪朋狗友,哪儿都有说得上话的人.你说他巴结权贵吧?他又不需要为任何人卖命,你说他奸猾狡诈吧?他又看着一脸的草包相.然而,他就是游刃有余地一步一步往上爬着,这个在别人看来凶险异常尔虞我诈的官场,在他看来却是一个最最有趣的地方.

那一天,包拯再回到客栈附近查探的时候,那些贼人已经走了,他详细询问了客栈伙计那些人的具体情况,如口音,临走时说过些什么等……从种种细节之中,包拯推断出,这些人只是走了一部分人,他们似乎是回去招兵买马,准备过阵子再干一次.也对……半年后应该会有大批的贡品运来开封.回到太学之后,包拯参加了太学的第一次考试,一篇诗文,看得林萧夫子连呼"旷世之才".

半年的时间,这个其貌不扬黑不溜秋的书生,才子之名已传遍整个开封,每日求字求画的高官显达排着队上门,但这少年从不拉拢关系,也未曾归于哪家门下,但要说他清高吧?又不是,他交友甚广,无论是位高权重的八王爷,还是城门口扫地的老头,他都很熟络.开封各路文豪都将他引为至交,王丞相多次提到要举荐他,但包拯一点不着急,他说,他要做了状元再入仕,光明正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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